一個有關對比攝影與聲音藝術的異想

ENFANT PERDU
Feb 10, 2022

--

之前突發奇想,嘗試比對攝影跟聲音藝術的平行關係,突然覺得很有趣:兩者都經過了技術變遷的各種階段,卻有各自的命運。

現代意義上的相機,也就是一般人手一機那種,伊士曼在1888年所發明的柯達盒式相機(box camera)算是起頭。

伊士曼在1888年所製造的柯達盒式相機。圖片來源:National Museum of American History

如果我沒記錯,魯意吉•盧梭羅(Luigi Russolo)在20世紀10至30年代,所發明的一系列噪音機器(intonarumori),才算是現當代聲音藝術的具體雛形(暫時排除人聲不論)。1913年發表的《噪音藝術》(L’arte dei Rumori)宣言是一份標誌性文件。

盧梭羅的噪音機器,完全說不上“portable”。換句話說,人人都要捕捉視覺,不過發出聲音是少數人的事。

很有趣的是,攝影的「視覺機器」比聲音機器提早起步,且率先達到量產的階段,卻沒有在表達上達到一種自由性。或至少,侷限性相當大。

聲音藝術用一種有趣的方式擴散開來。它可能出現在達達主義的聲音詩中,出現在一些轉化古典樂的創新作曲者之中,不過最重要的是,它以不同形式轉化到流行文化之中,無論是龐克、Krautrock、工業音樂等等*,或者走向一些相當自發的形式,如DIY發聲體,或者相反,即聲音錄製與對錄製物的編輯轉譯。

與此同時,攝影卻走向不同的道路。雖然可攜式相機讓攝影很快就「庶民化」了,但我們到今天,似乎還在瞻仰攝影史上的各個「大師」:從亞當斯到史蒂格利茲,從布列松到羅伯卡帕,從土門拳到荒木經惟,從鄧南光到陳順築,從A學派到B學派,還有一些新「大師」,等等,以此類推。

攝影的庶民化很快地進展,底片相機、數位相機、手機,柯達當初的理想得到最radical的實現,不過它的表達,卻並不總是那麼radical。

想到一件趣事。中平卓馬曾經想做一次即興攝影,即「一日限定的現實」。**計劃定下去後,才發現:沒有暗房可用!只能趕緊借一個公寓房間來「土炮」搭暗房。

《循環:日期、場所、行為》書影

現在拍照基本上,不用煩惱暗房問題了吧?那麼,攝影的進展又是如何呢?或許,使用上的radical和表達上的radical,或許還有相當的磨合期間;這可能是技術上的磨合,也可能是觀念上的。

未完成思考待續。

*這些展現形式是否屬於「流行文化」,可能不是那麼直接了然。

**即《循環:日期、場所、行為》(1971)。

--

--